司法拘留后,其父携款来履行
“法官,你好,我是王某的父亲,他上午通过拘留所管教联系我,现在我把钱带来了,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希望我帮他筹钱履行案件义务。”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后,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借钱未还,对簿公堂!
2021年5月王某因资金周转向邱某借款30,000元,之后王某向邱某偿还了10,000元,尚有20,000元,经邱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支付,最终对簿公堂,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履行完毕,但王某未按期履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进行了财产查控,但只发现少量银行存款,之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案件义务并传唤其到法院,但其表示就是没钱履行,还不起,也未到法院来处理,面对其消极的态度,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所地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然而,经执行法官面对面,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他还是一直表示“我没钱,也筹不到钱,我还不起!”
最终,因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乐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被司法拘留,失去自由后,终觉醒!在拘留所,失去自由后,王某感觉很不是“滋味”,深刻认识到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必要性,其通过拘留所管教联系其家属,希望家属帮忙筹钱去法院履行案件义务。最终,出现开头的那一幕,其父亲携款来法院履行完毕了本案义务。
该案能够顺利执结,离不开乐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醒悟并积极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成效和社会效果。(乐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