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成效显著 8.7万余人顺利回归社会
10月31日,江西省司法厅召开“社区矫正这五年”新闻发布会,系统回顾《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五年来,江西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100%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100%成立独立执法机构,并构建起具有江西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累计帮助8.7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回归社会,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体制机制高效化:三级委员会全覆盖,执法机构独立运行
江西省在全国第一批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立由党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同时,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部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五年来共办理调查评估案件近7万件,执法审批事项35万余件次,形成了12项制度成果、20项实践成果和3项创新成果。
执法监管规范化:制度体系完善,教育帮扶精准
江西先后出台《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构建“1+N”制度体系,推动执法监管规范化。全省统一推行“2+5+N”教育矫正模式,针对交通肇事、网络诈骗等五类犯罪开展分类教育。五年来,开展技能培训3.6万人次,建立就业帮扶基地362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家门口”就业。
支撑保障立体化:中心建设全覆盖,智慧矫正走在前
全省县(市、区)100%建成社区矫正中心,93%达到司法部规范标准。通过招录、派驻、购买服务等方式,工作人员数量稳步增长。江西还率先开展省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三年行动,建成四级执法监管系统,实现100%信息化管控,并与人社、民政等15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社会化参与广泛:群众、社会组织齐助力
五年来,全省共有1.8万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群众可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参与矫正小组、提供教育帮扶和异常情况报告。吉安市率先成立市级社区矫正协会,构建“协会+中心+驿站”三级帮扶体系,推动社会组织以项目化方式参与矫正工作,打造了“井冈心力量”“玉峡港湾”等一批品牌项目。
南昌“归途工程”打造矫正样板
作为省会城市,南昌市实施“归途工程”,推出“心彩虹”“心希望”“‘警’彩开讲”三大项目及多项基层实践,累计帮助80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相关经验获司法部、省委内刊刊载并上报中央办公厅。
下一步,江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贡献力量。(江西省司法厅)







